九二共识
政治术语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九二共识海峡两岸关系相关的政治术语,是指获得海峡两岸官方授权的民间组织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海峡交流基金会,在1992年经由九二香港会谈及其后函电往来,所达成的非正式共识。当时对于一个中国的定义与如何追求中国统一上出现歧异,双方只在“两岸事务性商谈应与政治性议题无关,在事务性协商中可以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意涵。”达成共同意见[1]。
因为双方未进行官方正式签署协定文件,只存在非正式的口头协商与电文往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中华民国政府各自解释了会谈内容,双方同时皆拒绝接受对方的解释。2000年,中华民国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苏起在卸任前首次提出九二共识这个名词,并将其解释为“一个中国,各自表述”;这个解释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大陆)方面否定,认为是恶意扭曲。中国国民党于马英九执政时期,再度提出“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主张“一中”是“中华民国”的九二共识[2],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的一个中国原则相悖,未获接受。因为双方各自说明的内容不同,对于当时是否实际达成共识,长期成为争论焦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的立场而言,九二共识为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同属一个中国,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3][4][5],反对一个中国,各自表述。中共中央在2021年发表的《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主张应是“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要求台湾必须在接受该共识的前提上与中国大陆进行交往[6][7]。
中华民国方面的立场则因政党轮替致使历届政府对九二共识存有不同观点。民主进步党的蔡英文曾于2011年提出台湾共识取代九二共识作为谈判基础[8],在其于2016年当选总统之后亦对于九二共识的内涵做出质疑[9],主张海峡两岸互不隶属。当前各方对九二共识有不同的诠释:中国国民党、新党、亲民党及中华统一促进党等反对台湾独立的组织和团体认同存在九二共识[10][11]。民主进步党、时代力量、社会民主党、台湾基进仅承认有九二香港会谈的历史事实,但因为各自表述等解释不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承认,而台湾各方也都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关“一中框架”的解释,进而认为双方实际上并没有共识,也即不承认“九二共识”之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