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行为
未婚者之间发生的性行为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婚前性行为(英语:pre-marital sex),指人类性行为的参与者在结婚之前发生的性行为。婚前性行为在一些宗教中会视为犯罪,许多文化也会认为婚前性行为不符合性伦理,视为禁忌。自从1960年代的性革命开始,一些西方国家已比较可以接受婚前性行为。2014年有关全球伦理的皮尤报告指出,在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例如马来西亚、埃及、约旦、巴基斯坦),特别无法接受婚前性行为。 这些国家超过90%反对婚前性行为。而西方国家的接受度最高,像西班牙、德国和法国,只有不到10%的人反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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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发生婚前性行为是在什么样的情境、是否能被社会大众接受或容忍的程度,在各种不同文化之间有所差异。看待婚前性行为的重要意义,在一些文化中与传统上处女、处男概念相关联。然而,婚前性行为可指称其他多重性关系情境(如外遇,发生外遇的已婚者虽与配偶存在婚姻关系,但对于外遇对象之间彼此并无实质婚配关系)或超过一个以上的性伴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