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中華民國從1955年後僅剩臺澎金馬等的實際統治區域,以臺灣島為中心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此条目介绍的是中华民国实际统治地区。关于中华民国已虚级的省份,请见“台湾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定拥有的领土,请见“中国台湾”。 “自由地区”重定向至此。关于其他用法,请见“自由地区 (消歧义)”。台湾地区,又称为台澎金马、台闽地区、中华民国自由地区,指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及中华民国政府现行统治权所及之其他地区[1][2]。在现行中华民国法律中,其相对概念为“大陆地区”及“港澳地区”。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示意图(未包括东沙等南海岛屿、以及钓鱼台列屿)
此条目介绍的是中华民国实际统治地区。关于中华民国已虚级的省份,请见“台湾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定拥有的领土,请见“中国台湾”。 “自由地区”重定向至此。关于其他用法,请见“自由地区 (消歧义)”。台湾地区,又称为台澎金马、台闽地区、中华民国自由地区,指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及中华民国政府现行统治权所及之其他地区[1][2]。在现行中华民国法律中,其相对概念为“大陆地区”及“港澳地区”。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示意图(未包括东沙等南海岛屿、以及钓鱼台列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