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新四军编制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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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新四军编制序列,为列举1945年夏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的编制序列。
根据国共两党达成的协议,1937年10月,江西、福建、广东、湖南、湖北、河南、浙江、安徽等八省的红军和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团结抗日。该部队仍归属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直接领导与指挥。1941年皖南事变后,国民政府取消了新四军的建制,但新四军仍然存在。直到1947年初,中共中央军委才正式将新四军部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
新四军自建制以来逐步进行扩编,至1945年夏,其下属已经包括苏浙军区、苏中军区、第二师兼淮南军区、第三师兼苏北军区、第四师兼淮北军区、第五师兼鄂豫皖湘赣军区、第七师兼皖江军区。总兵力为268,581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