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蝗灾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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蝗灾与水灾、旱灾并称为中国三大灾害[1]。邓云特《中国救荒史》统计,秦汉蝗灾平均8.8年一次,两宋为3.5年,元代为1.6年,明、清两代均为2.8年,受灾范围、受灾程度堪称世界之最。明末农学家徐光启《除蝗疏》言:“国家不务畜积,不备凶饥人事之失也。凶饥之因有三、曰水、曰旱、曰蝗。”。旱灾之后更容易引起蝗灾,所谓“旱极而蝗”,[2]由于蝗虫能飞移,有时候大量发生,形成大集团,因此灾害扩大面积往往远大于水、旱[3]。
彭邦炯《商人卜螽说——兼说甲骨文的秋字》一文认为中国蝗灾史可追溯到甲骨文。[4]《诗经》提到“去其螟螣(螣即蝗虫),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稚。田祖有神,秉畀炎火。”[5]南宋理学家朱熹认为“秉畀炎火”意思是指晚间以火诱捕蝗虫以消灭之。[6]
东汉思想家王充在《论衡》记载:“虫食谷者,部吏所致”,蔡邕说,“蝗者,在上贪苛之所致也”。灾难的源头,均出自于官衙的苛捐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