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念
个体对命题或事物真实性的主观认定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信念(英语:belief)是一种态度,认为某些事情是某个样子,或者关于世界的某些命题是正确的。[1] 在认识论中,哲学家使用“信念”一词来指代对世界的态度,该态度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2] 相信某事就是将其视为真实;例如,相信雪是白的,相当于接受了“雪是白的”命题的真理。然而,坚持信念并不需要积极的内省。例如,很少有人仔细考虑明天太阳是否会升起,只是假设它会升起。此外,信念不必是发生性的(例如,一个人积极思考“雪是白的”),而是可以是性格倾向的(例如,如果被问及雪的颜色,他会断言“雪是白的”)。[2]
当代哲学家试图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描述信念,包括作为世界可能的方式的表示(杰里·福多),作为表现得好像某些事情是真实的(罗德里克·奇泽姆),对于他人行动缘由的诠释方案(丹尼尔·丹尼特和唐纳德·戴维森),或作为满足特定功能的心理状态(希拉里·普特南)。[2] 一些人还试图对我们的信念概念进行重大修改,包括关于信念的取消主义者,他们认为自然界中不存在与人们的民间心理学概念(保罗·丘奇兰,英语:Paul Churchland)相对应的现象,以及正式认识论(英语:Formal epistemology):旨在取代关于信念的二价概念(“要么我们有信念,要么没有信念”),以及更宽容的、概率性的信念概念(信念有程度差别,但非简单二分法的有或无两种)。[2][3]
信念是各种重要哲学辩论的主题。值得注意的例子包括:“当面对各种证据时,修正一个人的信念的合理方式是什么?”、“我们信念的内容是否完全由我们的心智状态(英语:mental states)决定,或者相关事实是否对我们的信念有任何影响(例如,如果我相信我拿著一杯水,那么水是 H2O 的非心智事实是否是该信念内容的一部分)?”、“我们的信念是精细的还是粗糙的?”和“信念是否必须可以用语言表达,或者是否存在非语言信念?”。[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