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女院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修女院是天主教会、信义宗、普世圣公宗等基督教宗派的女性修道人居住的地方或社群,在此她们可以不用生产、或与他人存有伴侣关系,以专事于祈祷或各种事工。中国的尼姑庵与此类似[1][2]。修女院是和修道院同时产生。帕克米乌斯于320年代在底比斯组建男修道院时,他帮助他的妹妹玛丽建立了一座修女院, 兄妹俩建立的这两所修院院规一致。本笃在建造修道修院外, 也为女性成立了数座修女院, 这些修女院与男修道院同样同守一个会规,由他的双胞胎妹妹思嘉(英语:Scholastica)主持一座修女院。西欧中世纪早期的修女院数量不算多。修女院的院长大都由捐建修女院的贵族的女儿担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