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论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价值论 (英语:axiology 来自古希腊语 ἀξίᾱ, axiā, "价值"; 以及-λόγος, 理性))价值观的哲学研究。价值论 同时可以用在伦理学以及美学上[1]—亦即高度重视价值观念的哲学领域—或者是作为这些研究领域的基础,因此与价值理论或是元伦理学相近。本词最初是在20世纪初被使用,保罗·拉皮耶(法语:Paul Lapie)于 1902年,而 爱德华·冯·哈特曼则于1908年使用。[2]价值论主要研究两种类型的价值:伦理学和美学。 伦理学研究个人和社会行为中的“正确”和“善”的概念。美学的研究则关注“美”与“和谐”两个观念。所谓的公理价值论,企图用数学来建立一套精确的价值原则,其中最强力的鼓吹者即为罗伯特·哈特曼(英语:Robert S. Hartman)。而价值论亦可分为价值主观论和价值客观论:
此条目需要精通或熟悉哲学的编者参与及协助编辑。 (2023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