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
編劇為電影或電視節目撰寫的作品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剧本又称脚本(脚本/きゃくほん),是编剧为电影、电视节目或电子游戏所写的书面作品。剧本是由“何时、何地、谁”组成的具有设计图作用的文本。与小说形式不同。这些剧本可以是原创作品,也可以改编自现有的作品。其中还对人物的动作、行为、表情和对话进行了叙述。为电视剧写的剧本也被称为电视剧本(teleplay)。
剧本的写作,最重要的是能够被舞台上搬演,戏剧文本不算是艺术的完成,只能说完成了一半,用于舞台演出才是最终艺术的呈现,称为“脚本”(即“演出文本”或“演出本”)。历代文人中,也有人创作过不适合舞台演出,甚至根本不能演出的剧本,这类的戏剧文本则称为“案头戏”(也叫“书斋剧”)。而好的剧本,能够具备适合阅读,也可能创造杰出舞台表演的双重价值。
一部可以在舞台上搬演的剧本原著,还是需要在每一次不同舞台、不同表演者的需求下,做适度的修改,以符合实际的需要,因此,舞台工作者会修改出一份不同于原著,有著详细注记、标出在剧本中某个段落应该如何演出的工作用的剧本,这样的剧本叫做“提词簿”或“演出本”、“台本”(promptbook)。此外,剧本是完整的演出脚本,有另外一种简单的舞台演出脚本只有简短的剧情大纲,实际的对白与演出,多靠演员在场上临场发挥,而这一种脚本则称为是“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