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43164°N 127.03448°E / 37.743164; 127.03448
加平郡(朝鲜语:가평군/加平郡 Gapyeong gun */?)是大韩民国京畿道中东部的一个郡。
Quick Facts 加平郡, 韩语转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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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平郡在高句丽时代称为斤平郡
- 757年(新罗景德王16年):改称嘉平郡,亦作加平郡。[1]
- 1018年(高丽显宗9年):被并入春城郡,成为了加平县。
- 1413年(朝鲜太宗13年):加平县由京畿道拨归江原道。
- 1707年(朝鲜肃宗33年):加平县升格,再度成为加平郡。
- 1888年:加平县拨归江原道管辖。
- 1895年闰五月初一:二十三府制实施,加平郡从江原道拨归汉城府管辖[2]。
- 1896年8月4日:加平郡改属京畿道[3]
- 1942年10月1日:并入原杨平郡的雪岳面[4]。
- 1951年:加平战斗,中国人民志愿军、朝鲜人民军与加拿大、澳洲、美国组成的联合国军在此发生武力冲突。
- 1963年1月1日:外西面的三个里(입석리, 외방리, 내방리)被并入杨平郡[5]。
- 1973年7月1日:加平面升格成为加平邑。[6]
- 2004年12月1日:外西面改称为清平面。目前加平郡辖有一个邑(加平)和五个面(清平、外西、上、下、北)。
- 2015年12月16日:下面改称为朝宗面[7]。目前加平郡辖有一个邑(加平)和五个面(清平、外西、上、朝宗、北)。
- 加平邑(가평읍)
- 雪岳面(설악면)
- 清平面(청평면)
- 上面(상면)
- 朝宗面(조종면)
- 北面(북면)
在加平郡,设有统一教的一些设施,如淸心国际中高等学校。
칙령 제36호 地方制度官制改正件 (1896년 8월 4일)
조선총독부령 제242호 [朝鲜总督府令 第242号]. 1942-09-30.
법률 제1175호 시·군관할구역변경및면의폐치에관한법률 [法律 第1175号 市·郡相关区域变更与面废置相关法律]. 1962-11-21.
대통령령 제6543호 읍설치에관한규정 [总统令第6543号 设邑相关规定]. 1973-03-12.
가평군 리ㆍ반 설치 및 운영 조례, 2015년 12월 16일 일부개정. [加平郡里、班设置及运营条例,2015年12月16日部分修改]. 201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