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德意志邦联
1867-1871年间位于德意志北部的联邦制组织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北德意志邦联(德語:Norddeutscher Bund),又称北日耳曼邦联(英語:North German Confederation)、北德意志联盟、北日耳曼联盟,占据了德国的北半部,实际事务几乎都被普鲁士王国把持,虽它在名字上称自己为一个邦联式的“组织”,但实际上的运作模式已然是个联邦制的“国家”,作为普鲁士统一德国过程中的“整合北部阶段”而存在,在其成立4年后的1871年德意志帝国就得到了建立,而北德邦联则被取消建制。
Quick Facts 北日耳曼邦联 North German Confederation Norddeutscher Bund, 地位 ...
北日耳曼邦联 North German Confederation
Norddeutscher Bun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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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年—1871年 | |||||||||
地位 | 邦联 | ||||||||
首都 | 柏林 | ||||||||
主席 | |||||||||
• 1867–1871 | 威廉一世 | ||||||||
首相 | |||||||||
• 1867–1871 | 奥托·冯·俾斯麦 | ||||||||
立法机构 | 上议院:联邦议会 下议院:北德议会 | ||||||||
历史时期 | 新帝国主义 | ||||||||
• 建立 | 1867年4月16日 | ||||||||
1866年8月23日 | |||||||||
• 《北德意志邦联条约(英语:North German Confederation Treaty)》 | 1866年8月18日 | ||||||||
• 北德意志邦联宪法实施 | 1867年4月16日 | ||||||||
• 普法战争 | 1870年7月19日 | ||||||||
• 更名德意志邦联宪法 | 1871年1月1日 | ||||||||
• 德意志帝国宪法制定 | 1871年5月4日 | ||||||||
1871年1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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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德国 丹麦 比利时 立陶宛 波兰 捷克 俄罗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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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奥战争打完之后,普鲁士依据是1867年的《八月条约》创立的北德邦联,由德国北方的二十二个邦国联合而成,以取代以奥地利为首的日耳曼邦联。但是,它帮助普鲁士控制德国北部,排除奥地利帝国与巴伐利亚王国的影响,并加强他对南德邦国的影响力,犹如关税同盟一样。邦联在普奥战争后成立。俾斯麦创立北德宪法,宪法在1867年7月1日生效。普王威廉一世出任联邦主席(Bunderpräsidium),主席拥有军事大权,可宣战、媾和、缔盟;召集、中止、甚至解散国会,在邦联内有极大的权力。普鲁士首相俾斯麦则兼任联邦首相,这个职位不对议会负责,只尊崇普王的命令。所有邦国在联邦议会(Bundesrat)都有议席,但在43的席位中,普鲁士就占了17席。由于修宪需要2/3的票数通过,因此这意味著普鲁士对宪法的提案有绝对的否决权。北德意志邦联议会(Norddeutscher Reichstag)由有条件前提的民选制度产生。普法战争后,巴伐利亚、符腾堡与巴登(连同黑森公国的剩余部分)与联邦合并,组成德意志帝国。普王威廉一世成为德意志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