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
1937年日军占领南京后的有目標的大規模反人類暴行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南京大屠杀(日语:南京大虐殺)(日本官方称“南京事件”(日语:南京事件[9])或“南京虐殺事件”[10]),是对于日本军在大日本帝国的侵华战争全面升级的初期占领中华民国首都南京后,对当地居民实施有组织计划预谋的大屠杀、强奸及纵火、抢劫等一系列战争罪与反人类罪的统称。本来日军在南京制造一个恐怖的世界吓制中国人民,欲摧毁中国抵抗精神和民族意识,却激起中国人民痛恨侵略,加强抗战到底的决心[11]:66。
南京大屠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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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与中国抗日战争的一部分 | |
日军活埋中国人的图片[1] | |
位置 | 中国南京市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认定南京城之外周边200华里的城镇及村落都发生了大屠杀) |
日期 | 1937年12月13日-1938年2月以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认定严重的屠杀持续了7周,其中前3周特别严重) |
目标 | 中国士兵俘虏及南京市民,周边地区平民 |
类型 | 屠杀、强奸、活埋等 |
死亡 | |
受伤 |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认定在大屠杀第一个月内约2万中国妇女遭日军强奸,包括强迫近亲乱伦等摧残型异常性癖性暴力行为,多数受害者遭奸杀。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认定日军纵火持续6周,南京城的三分之一被日军纵火烧毁。 |
主谋 | 大日本帝国 |
行凶者 | 大日本帝国陆军 |
大屠杀从1937年12月13日攻占南京开始持续6周以上,直至1938年2月。据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军事法庭的判决和调查,在大屠杀中有20万以上至30万中国平民和战俘遭到日军杀害,在大屠杀第一个月约2万中国妇女遭日军奸杀,南京城三分之一的建筑被日军纵火烧毁[12][13][14][15][16][17][18][19]。大屠杀伴随著劫杀、纵火和奸杀妇女,南京约1/3建筑物和财产化灰,无数妇女遭强奸[11]:66。
1945年日本投降后,由于大多数关于屠杀的日本军事记录都是保密的,或者在盟军接收前就已被销毁,历史学家一直无法准确估计大屠杀的死亡人数。日本学界对此争论不一,对遇难人数的估计有2万人、4万人、20万人、30万人等几种,亦有完全否定论者和日本民族主义者称这场屠杀是为宣传目的而捏造[20][21][22][23][24][25]。1948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军事法庭估计南京大屠杀中有超过20万的中国人被日军杀害[12]。在中国,自1947年南京军事法庭审判以来[13],认为约有30万人在大屠杀中遇难[2][6][26]。
日本政府承认攻占南京后对许多非战斗人员“发生过杀害非战斗人员和掠夺等行为”,但对遇难人数则暧昧不清[27][28][29][30][31],在那里服役的日本老兵也证实了大屠杀的发生[32]。尽管日本公众对大屠杀的看法各不相同,但几乎没有人完全否认事件的发生,争议的重点是事件的性质及死亡的人数[33]。故有日本部分官员和社会中的一些学者主张,这是事变背景下的特殊作战行动,致双方不规范冲突造成的等等论点,在缩小、推脱责任或抹黑战后判决企图翻案[34]。甚至是对大屠杀的否认或者对杀戮的修正,并已经成为日本民族主义的主要内容[33]。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者们就一直在争论死亡人数这一事件;且这也是一个有争议的政治问题[6][26],也是中日关系中的一个障碍,围绕大屠杀的争议仍然是东亚地区国家间关系的中心问题[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