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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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已撤消的专区,在今河南省东部。
1949年置,3月属中原临时人民政府。专员公署驻商丘县,辖朱集市及商丘、宁陵、睢县、民权、柘城、虞城、夏邑7县。
1950年5月,以商丘县城关镇设立商丘市。1951年8月,撤销朱集市,并入商丘市;7月由商丘县析置谷熟办事处。1952年1月,原属皖北行署区的永城县划入商丘专区;8月谷熟办事处改设谷熟县。专区辖1市、9县。
1953年1月,原淮阳专区所属淮阳、鹿邑、太康、项城、沈丘、郸城6县划入商丘专区。1954年,撤销谷熟县,并入商丘、虞城2县。专区辖1市、14县。
1958年12月,撤销商丘专区,所辖县市划归开封专区。
1961年12月,恢复商丘专区,专署驻商丘市。辖原属开封专区的商丘市及商丘、虞城、夏邑、永城、柘城、郸城、鹿邑、沈丘、项城、淮阳、太康、睢县、民权、宁陵14县。
1965年6月,将太康、淮阳、鹿邑、郸城、沈丘、项城6县划归周口专区。商丘专区辖1市、8县。
1969年,撤销商丘专区,改置商丘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