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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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党,专指处于地下状态、秘密从事活动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和成员[1]。秘密活动在中共党史中,又被称为“隐蔽战线”[2]。1921年7月1日,在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治下的上海市,中国共产党秘密举行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3年在国民政府治下的广州市开始的第一次国共合作,中共中央指示中共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中国国民党,并向国民党隐瞒了部分中共党员名单。1927年国共分裂,国民政府宣布中国共产党为非法组织,处于国统区(又称白区)的中国共产党人被迫隐瞒其中共党员身份。
1927年中共八七会议之后,中共中央机关由武汉迁回上海,1931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顾顺章被捕叛变;6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向忠发在上海被捕叛变。在这种情况下,王明离开上海、前往莫斯科,周恩来前往江西瑞金,在共产国际指示下,在上海成立了以博古为首的六人临时中央政治局。从1933年初,临时中央的领导人便相继离开上海、来到瑞金。这一时期中共中央机关也处于地下状态[3]。
中共早期领导人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赵紫阳都从事过地下党工作。
地下党员有的归属中共中央社会部,例如中共中央社会部西安情报站站长王超北公开身份是杨虎城部张汉民旅军需主任。而有的地下党员归属当地秘密党组织,例如崔月犁在北京解放前公开身份是医生,归属中共中央华北局城工部。
1949年的2月4日,也就是北平解放之后的第4天,在国会街北京大学四院礼堂,中共北平市委召开地下党员会师大会,“由于国会街礼堂容纳人数有限,全市3,000多名党员中有大约2,000名到会”[4],可见地下党规模之大。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许多地下党人公开了自己的身份,例如上海关勒铭金笔厂董事经理刘晓是中共中央上海局书记。而身处香港、台湾等白区的地下党仍然处于地下状态。另依据1950年《中共中央关于天主教、基督教问题的指示》文件,在陈述针对天主教及基督教工作的立场和措施时,于第七项是要求地下党基督徒(“党员信教者”)继续潜伏在教会内,让有双重身份的“忠实可靠的党员”继续在内部执行任务,不需公开身份也不转移这些地下党的工作岗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