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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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神论或多神教(来自希腊语:πολυθεϊσμός,英语:polytheism),相对于一神论或一神教而言,指崇拜或信仰许多神的信仰体系或者宗教教条。典型代表为古希腊宗教和古埃及宗教。现存主要宗教中,中国民间信仰、道教、日本神道、非洲伏都教和新兴威卡教都被认为是多神论的宗教。跟一神论不同,多神论是描述某种信仰体系的内容特征,即该信仰体系中有多于一个的神;而一神论则是对某一宗教信仰的教条特征的描述,即要求信仰唯一真神、并视为宗教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印度教并不是一个多神论的宗教,而是属于介于一神教和多神教之间的单一主神教[1]。
有些人认为佛教也不是多神论的宗教,因为佛教中,佛、菩萨、阿罗汉等都不是神,只是已经证悟的圣者。神包括了天人、仙人、八部鬼神等具有特殊能力者,但神只是“众生”,且有期限,期满之后还要重新轮回;然而宗教学则认为佛教属于多神教。
基督教虽然有三位一体之说,但是因为强调教徒对于耶和华本身的独一性信仰,宗教学上还是属于一神论的宗教。
多神论信仰的信徒相信有许多位神(灵)的存在,尽管可能在一定时间内或某种场合只会拜一位神。
多神论信仰体系常见于青铜时代及铁器时代,到轴心时代才逐渐有更加教条化、哲学化的一神论、泛神论或无神论兴起。欧洲古典时代遗留有众多有关当时多神论信仰和宗教崇拜的记录,包括古希腊宗教、古罗马宗教等;在基督教兴起并统治欧洲后,这些多神论的记录被东方地区的东罗马帝国、埃及和阿拉伯国家保留了下来。中国先秦时代典籍也保留了一些关于上古民族多神崇拜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