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的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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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3年以来,为卫星命名成为国际天文学联合会的行星系统命名委员会的责任。这个委员会现在称为行星系统命名工作组(WGPSN,Working Group for Planetary System Nomenclature)。
在命名法则成立之前,卫星的命名有各自不同的历史。通常是由卫星的发现者为它选择与决定名字;然而,在历史上有许多卫星在发现许多年后依然没有名字。例如,惠更斯在1655年就发现泰坦,但直到两个世纪以后的1847年才有了名字。
在国际天文学联合会承担天体命名的责任之前,只有25颗卫星被赋予目前仍在广泛使用的名字[1]。此后,已经为129颗卫星命名:47颗木星的卫星、43颗土星的卫星、22颗天王星的卫星、11颗海王星的卫星、5颗冥王星的卫星、1颗阋神星的卫星、和2颗妊神星的卫星。随著被发现纪录在案的卫星数量增加、新卫星的发现,这个数值将会继续上升。
在2004年7月的国际天文学联合会的大会上[2],WGPSN明智的建议不为太小的小卫星命名,因为CCD的技术使得不到1公里直径的小卫星也能被发现。但直到2013年,不论大小,所有被发现的卫星仍然都有名字。在此之后,除了木卫五十三和木卫六十二,就再没有尚未编号的行星卫星得到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