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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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是人类为区分个体,给每个个体给定的特定名称符号,是通过语言文字资讯区别人群个体差异的标志。由于有了人名,人类才能正常有序的交往,因此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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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是在语言产生以后才出现的。各个民族对人的命名都有很多习惯,这种习惯受到历史、社会、民族等很多文化因素的影响,一个人的名字通常都有一定的含义;另外一些研究指称,一个人的姓名可能会对其行为与抉择造成影响[1],相关内容可见姓名字母效应一文。
尽管一些研究认为,所有的人类文化都有人名,使用人名是普世文化通则之一,但有些研究指出,一些孤立的族群,像是秘鲁亚马逊丛林地区的马基更加人(Machiguenga),可能就不使用人名,不过马基更加人可能使用昵称,但他们通常用亲属称谓来称呼彼此,而他们可能用带有生平讯息的话语来辨别不同的亲人,像例如说“我那个曾经跌入河中的姊妹”;另外在需要时,马基更加人可能会使用西班牙语的姓名[2][3]。
根据联合国在1989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第7条和第8条,儿童自出生起即应有取得姓名之权利,缔约国必须保证儿童的姓名权利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