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州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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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立法议会(马来语:Dewan Undangan Negeri;英语:State Legislative Assembly,缩写为“DUN”),简称为“州议会”,是指马来西亚十三个州属的马来西亚州政府下设的立法机构分支。州立法议会的成员是由在州选举中通过领先者当选制度从单一选区中当选的代表组成。议会有权根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制定州法律。每个议会的多数党将组成州政府,多数党领袖则成为该州的州务大臣(拥有世袭统治者的州)或首席部长(没有世袭统治者的州)。
州立法议会是一院制的,不像马来西亚国会那样是两院制的。州的世袭统治者或州元首(州长)有权在获得州务大臣或首席部长建议的情况下解散其州立法议会。一旦解散,必须在60天的过渡期内进行选举。通常,州选举与联邦议会选举同时进行,不过在第15届大选后仅剩彭亨、玻璃市和霹雳与联邦同步举行,因各州可以自行决定什么时候举行州立法议会的选举。在正式成为州议员前,州议员必须在州议长面前宣誓就职。该议员必须宣誓并承诺将尽忠职守与忠于州和国并遵守、保护与捍卫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