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明清官职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巡抚,别称为抚台、抚军、部院、帅、抚宪、抚院。为中国14世纪-20世纪初的地方官制名称,统治区域可能由从数千平方公里至数十万平方公里,权力大于今日仅负责行政事务之省长,统筹地方行政、军事、司法权力。 清朝巡抚多有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头衔,副都御史俗称御史中丞,故习称巡抚为中丞。 越南阮朝也模仿清朝的职官制度,设有巡抚一职。
巡抚,别称为抚台、抚军、部院、帅、抚宪、抚院。为中国14世纪-20世纪初的地方官制名称,统治区域可能由从数千平方公里至数十万平方公里,权力大于今日仅负责行政事务之省长,统筹地方行政、军事、司法权力。 清朝巡抚多有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头衔,副都御史俗称御史中丞,故习称巡抚为中丞。 越南阮朝也模仿清朝的职官制度,设有巡抚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