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
机构负责的编制、存储、保存、描述、记录、使用和提供历史记录访问权文件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档案(英语:archive;或称存档、归档、封存)是指组织或个人在业务处理过程所产生、持有、保存并公开作为历史史料的一级来源的堆积物——文献公文(条约、宣言、外交文书、政府有关人士的报告书或传达笔记等)。档案记录了组织或个人的功能、运作及决策过程。
以案卷保管人及历史学家理解,对法律、商业、施政及社会活动记录存档是有必要性及理所当然的。档案被喻为“有机体的分沁物”[1],并与意途传递特定讯息而撰写或创建的文件有别。
普遍来说,档案是按照文化、历史或证据价值而挑选出来以作为永久或长期保存的记录。档案包括了信件、报告、账目、会议记录、照片、草稿和最终稿件。它们可以作为过去事件的文献证据,并协助解释和理解历史。档案一般是没有出版或公开,和有很多相同复制本的书本或杂志不同,它很多时候只有一份。这意味着档案库和图书馆在职能和管理上颇为不同[2]。
以管理档案为工作的人称为案卷保管人。对档案的组织、保存、获取资讯的研究学科称为档案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