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
在海上從事搶劫其他船隻的強盜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海盗或称海匪[1]、海贼、海寇、洋匪、岛寇、绿客[2]等,是海上的强盗。指在沿海或海上抢劫其他船只财产的人,是一门相当古老的犯罪行业。海盗大部分被认定为罪犯,但从事抢劫只是一部份业务,也有部分海盗是同国政府扶植来打压敌国殖民地与贸易线的准军事海军、武装渔船和雇佣兵,是为“私掠”。而主要工作还是从事非法海运与私下处理纠纷。而且据航海文献纪录,海盗在分工与分成很细,由于船上资源为配给制度,加上长期共度一船相处以及物品交易的需要,这些环境限制的外在因素,造成他们实际上是(对内部)十分讲究纪律与信用的群体,由集体决策形成契约得运作[3][4]。故有时等到官府停止海禁,他们很快又就变成合法商人[5][6]。不过当今现代的海盗已经不是古典型态的经济,对货物并没有兴趣,大多以勒索船东为生,是受国际公约规范为共同敌人,合约国只要有意愿或遭受威胁可无差别攻击海盗。[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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