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清治时期行政区划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台湾清治时期之行政区划为1683年(永历37年、康熙23年)大清帝国攻灭东宁王国至1895年(光绪21年、明治28年)大清帝国与大日本帝国两国签定之《马关条约》生效,台湾割让予日本间之行政区域。期间经过多次改变,清朝后期由于国际情势,台湾战略地位渐趋重要,台湾行政区也逐渐增加。 本条目存在以下问题,请协助改善本条目或在讨论页针对议题发表看法。 此条目需要精通或熟悉相关主题的编者参与及协助编辑。 (2014年11月2日) 此条目序言章节没有充分总结全文内容要点。 (2014年11月2日)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4年11月2日) 1735年法国人所绘台湾地图
台湾清治时期之行政区划为1683年(永历37年、康熙23年)大清帝国攻灭东宁王国至1895年(光绪21年、明治28年)大清帝国与大日本帝国两国签定之《马关条约》生效,台湾割让予日本间之行政区域。期间经过多次改变,清朝后期由于国际情势,台湾战略地位渐趋重要,台湾行政区也逐渐增加。 本条目存在以下问题,请协助改善本条目或在讨论页针对议题发表看法。 此条目需要精通或熟悉相关主题的编者参与及协助编辑。 (2014年11月2日) 此条目序言章节没有充分总结全文内容要点。 (2014年11月2日)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4年11月2日) 1735年法国人所绘台湾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