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处助理处长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警务处助理处长(英文:Assistant Commissioner of Police,缩写:ACP)俗称“水泡”,是香港警察职级其中一个宪委级职级[1],相当于首长级公务员薪级D2,为高级警官的级别[2];位于总警司之上[3],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之下。由于属于香港警务处首长级人员,所以必须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及在《香港政府宪报》中公布。至2020年9月止,香港警务处现时共有16名警务处助理处长,其中6名警务处助理处长分别领导5个陆上总区及水警总区,及担任总区指挥官;其馀10名警务处助理处长担任香港警察总部内8个部的主管,及新设国家安全处的2名副主管。香港辅助警察队副总监亦为警务处助理处长之一,由特首委任。现任辅警副总监(助理处长)为郑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