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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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费在中国法律中指子女支付给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的生活费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子女必须履行的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而产生。在司法实践中,子女赡养父母不附任何身份、财产、利益条件[1]。相关个案显示,即使父母存在重大过失,子女仍需给付赡养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