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Koala0090/sandbo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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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特别说明,本文的“中国”皆指“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外交是指中国的外交关系,其与邦交国的外交关系在过去是建立在承认中华民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的基础上[1],自1988年李登辉继任总统之后则改采务实外交而不再强求中国代表权[2]。现今中华民国与世界15个主权国家拥有正式外交关系,其馀国家则因一个中国政策而不承认中华民国;但中华民国与部分无邦交国家仍然维持往来,并视情形互设代表机构。
由于国际社会普遍接受一个中国政策,世界上没有主权国家同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中华民国建立邦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参与的国际组织当中(世界贸易组织、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会议、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等),中华民国则使用“台澎金马个别关税领域”、“中华台北”等权宜名称名义加入[3]。此外,中国虽无联合国会籍,但是仍然积极试图参与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4]、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民航组织等联合国系统的组织与机构[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