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令時間
推進時鐘的做法,以便晚上有更多的日光,早晨更少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夏令時間(英國、歐盟與其他地區稱為英語:Summer Time),又稱夏令時、日光時間(美國、澳洲及加拿大英語:Daylight Time)、日光節約時間(美國、澳洲及加拿大英語:Daylight Saving Time,簡稱為DST),是一種在夏季月份犧牲正常的日出時間,而將時間調快的做法。使用夏令時間的地區,會在接近春季開始的時候,通常將時間調快60分鐘,並在秋季調回正常時間[1]。由於時間轉換多在晚間或凌晨進行,部分人認為夏令時間會造成在春季轉換當日的睡眠時間減少一個小時,而在秋季轉換當日則會多出一小時的睡眠時間[2][3],但並非所有地區的夏令時間都是調快60分鐘,例如澳洲豪勳爵島的時間調整只有30分鐘。
1895年,喬治·哈德遜提出夏令時間的概念[4]。1916年4月30日,德意志帝國與奧匈帝國首次在全國實施夏令時間。後來許多國家在不同時期都曾實行過夏令時間,其中1970年代能源危機開始尤為盛行。高緯度及南北極地區因為夏至及冬至的日照變化大,夏令時間較普遍被採用,而鄰近赤道的地區通常不實施夏令時間,因為這些地區全年的日出時間變化極小,實施夏令時間不會有實際效用。部分國家只在其中部分地區實施夏令時間;例如澳大利亞在東南部的州分採用,其他地區則不實施[5]。香港、澳門及台灣在二戰後曾經連續多年採用夏令時間[6],至1980年停用。中國大陸也曾經在1986年採用,至1992年停用,現時亞洲與非洲地區一般不實施夏令時間。
如果轉換時間的準備工作不充分,夏令時間的轉換會讓報時工作變得更加複雜,並且會擾亂旅行、計費、紀錄保存、醫療設備、重機設備[7]與睡眠模式的運作[8]。電腦軟體通常可以自動轉換時間,但各地司法管轄區的夏令時間政策變更仍有可能會造成困擾[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