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隸省
明清两代的中央政府直辖地区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直隸省(滿語:ᡷᡳᠯᡳ
ᡤᠣᠯᠣ,穆麟德轉寫:jyli golo),為清朝漢地十八省之一,前身為明朝的北直隸。其轄區以今河北省、北京市和天津市為主。初稱為直隸地方,康熙八年設守道、巡道各一員,雍正二年設立布政使、按察使二司,乾隆《清會典則例》正式記載為直隸省,至1928年7月南京國民政府改直隸省為河北省為止。
直隸省(滿語:ᡷᡳᠯᡳ
ᡤᠣᠯᠣ,穆麟德轉寫:jyli golo),為清朝漢地十八省之一,前身為明朝的北直隸。其轄區以今河北省、北京市和天津市為主。初稱為直隸地方,康熙八年設守道、巡道各一員,雍正二年設立布政使、按察使二司,乾隆《清會典則例》正式記載為直隸省,至1928年7月南京國民政府改直隸省為河北省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