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戰爭
17世纪前叶的一场欧洲战争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三十年戰爭(德語:Dreißigjähriger Krieg;1618年-1648年)是由神聖羅馬帝國的內戰演變而成的一場大規模歐洲戰爭。戰爭以波希米亞人反抗哈布斯堡家族統治為肇始,最後以哈布斯堡家族戰敗並簽訂世界首個國際公約《西伐利亞和約》而告終。這場戰爭使各日耳曼邦國的人口損失約25-40%;路德城維滕貝格75%人口陣亡,波美拉尼亞65%的人口陣亡,西里西亞25%的人口陣亡,德意志各諸侯國男性有將近50%陣亡,包括平民有約800萬人死亡。[16]在時間上相關的衝突包括於利希王位繼承戰爭、八十年戰爭、曼圖亞王位繼承戰爭、托爾斯騰森戰爭(英語:Torstenson War)、法西戰爭和葡萄牙王政復辟戰爭。
三十年戰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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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宗教戰爭的一部分 | |||||||||
左上至右下 波西米亞人將帝國特使擲出窗外(1618年5月23日)、古斯塔夫·阿道夫在呂岑戰死(1632年11月16日)、尼德蘭的戰艦出發前往泊地(1639年10月21日)、羅克魯瓦戰役中的西班牙大方陣(1643年5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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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戰方 | |||||||||
反帝國同盟至1635年[註 1] | 帝國同盟至1635年[註 2] | ||||||||
1635年布拉格和約後 | 1635年布拉格和約後 | ||||||||
指揮官與領導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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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力 | |||||||||
最大實際人數[a] | 最大實際人數 | ||||||||
傷亡與損失 | |||||||||
戰鬥死亡:[c] 11萬人在瑞典服役[11] 8萬人在法國服役[12][d] 3萬人在丹麥服役[12] 5萬人其餘國家[12] |
戰鬥死亡: 12萬人在帝國服役[12] 未知在西班牙服役[e] 3萬人在巴伐利亞服役[12] 3萬人其餘國家[12] | ||||||||
因病而死的軍人:70萬–135萬[f] 平民死亡:350萬–650萬人[13] 總死亡: 450萬–800萬[14][15] |
直到20世紀,這場衝突才被視為16世紀宗教改革發起的德意志宗教鬥爭的一部分。1555年的奧格斯堡和約將神聖羅馬帝國分為了新教和公教兩個部分。和約規定宗教由當地君主決定,同時保障宗教自由與平等。但在接下來的50年中,新教在這些邊界之外的擴張動搖了帝國權威。儘管宗教分歧是導致戰爭爆發的一個重要因素,但學者們普遍認為,其空前的範圍和烈度都是由於奧地利、西班牙的哈布斯堡王朝和法國波旁王朝之間爭奪歐洲統治地位所推動的[17]。
戰爭開始於1618年[g],此年哈布斯堡的腹地波希米亞爆發叛亂,由於波希米亞境內的宗教信仰以基督新教居多,斐迪南二世因致力於推動民眾信仰天主教而被廢黜,取而代之的是普法爾茨的弗里德里希五世。雖然波希米亞叛亂很快被鎮壓,但戰鬥擴大到了萊茵河上游的普法爾茨,其戰略的重要性吸引了荷蘭共和國和西班牙的參與,荷蘭趁機重新與西班牙開戰。與此同時,野心勃勃的外國君主,如丹麥的克里斯蒂安四世和瑞典的古斯塔夫·阿道夫二世,因在帝國境內擁有領土,且可以以藩侯的身份參與政治,在不久後也加入了戰爭。反覆的外國干預將一開始的內部王朝爭端轉變為更具破壞性的全歐範圍內的衝突。
戰爭的第一階段從1618年持續到1635年,在此期間主要是神聖羅馬帝國的德意志成員之間的內戰,外部勢力主要起支持作用。1635年之後,在法國和瑞典結盟,以此對抗同為哈布斯堡家族的皇帝斐迪南三世和西班牙,戰爭的烈度不斷加大,大量的人員物資被投入,帝國成為了群雄逐鹿的戰場。1648年秋,三十年戰爭以帝國戰敗、簽訂西伐利亞和約而告終。該條約規定了帝國給予巴伐利亞和薩克森等邦國更大的自治權,並明確了尼德蘭從西班牙獨立、瑞士從神聖羅馬帝國獨立;瑞典和法國從中獲益,吞併了神聖羅馬帝國的部分領土。通過長期的戰爭,法國成功地達成了削弱哈布斯堡王朝、實現中歐地區政治的碎片化的目的。法國由此改變了歐洲的力量平衡,一躍成為陸上最強大的力量。對於德國而言,這場戰爭使得原本就分散割裂的帝國更加鬆散,此後德意志地區一直處在邦國林立的狀態。戰爭對長期領導帝國的哈布斯堡王朝造成了沉重打擊,使它在歐洲恢復天主教統治和建立英法那樣統一的君主制國家目標成為泡影。這一目標在之後的幾個世紀裏都未能實現,直到250年後來自東北邊區的普魯士通過絕對武力才得以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