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由2013年11月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1],被輿論解讀為「中國改革新程的總綱領」[2];針對土地、財稅、金融、收入分配等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決定》給出了一定的改革目標[3],2014年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概念提出。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由2013年11月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1],被輿論解讀為「中國改革新程的總綱領」[2];針對土地、財稅、金融、收入分配等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決定》給出了一定的改革目標[3],2014年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概念提出。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