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簡稱魯班獎,1996年前稱為中國建築工程魯班獎,1996至2008年間稱中國建築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創辦於1987年,是一項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指導、中國建築業協會實施評選的獎項。1996年魯班獎與建設部評選的「國家優質工程獎」合二為一,稱為「中國建築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2008年獎項改名為「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魯班獎兩年評選一次,獲獎工程不得超過兩百項。依據2013年修訂的《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評選辦法》,魯班獎是中國「建設工程質量的最高獎,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內領先水平」。評選工程分為住宅工程、公共建築工程、工業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園林工程四個類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