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實體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公共實體(荷蘭語:openbaar lichaam)是荷蘭王國行政區劃的稱謂,例如中央政府、省、市鎮以及水利委員會,上述這些公共實體之定義規定於荷蘭王國憲法 [1]。 此條目可參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來擴充。 (2023年11月5日)
公共實體(荷蘭語:openbaar lichaam)是荷蘭王國行政區劃的稱謂,例如中央政府、省、市鎮以及水利委員會,上述這些公共實體之定義規定於荷蘭王國憲法 [1]。 此條目可參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來擴充。 (202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