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加斯托內·德·麥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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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加斯托內·德·麥地奇(意大利語:Gian Gastone de' Medici;1671年5月24日—1737年7月9日)是麥地奇家族第7任也是最後一任的塔斯卡尼大公。吉安是科西莫三世的次子[1]。1697年吉安的姐姐安娜·瑪麗亞·路易薩安排吉安和一個富裕的寡婦薩克森勞恩堡的安娜·瑪麗亞·弗郎西斯卡結婚,吉安鄙視她,而安娜亦然,夫妻倆沒有後代。當吉安·加斯托內的長兄費迪南多去世後,吉安在1723年繼承科西莫三世,擔任塔斯卡尼大公。
Quick Facts 吉安·加斯托內, 塔斯卡尼大公 ...
吉安·加斯托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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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斯卡尼大公 | |||||
統治 | 1723年10月31日-1737年7月9日 | ||||
前任 | 科西莫三世 | ||||
繼任 | 弗朗切斯科二世 | ||||
出生 | 1671年5月24日 塔斯卡尼佛羅倫薩碧提宮 | ||||
逝世 | 1737年7月9日(1737歲—07—09)(66歲) 塔斯卡尼佛羅倫薩碧提宮 | ||||
安葬 | |||||
配偶 | 薩克森勞恩堡的安娜·瑪麗亞·弗郎西斯卡(英語:Anna Maria Franziska of Saxe-Lauenbur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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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 | 麥地奇家族 | ||||
父親 | 科西莫三世 | ||||
母親 | 瑪格麗特·露易絲·奧爾良(英語:Marguerite Louise d'Orléa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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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統治期間一反前任的保守政策,廢除針對窮人的稅收政策,廢除限制猶太人的刑事法律和停止公開處決[2] 。麥地奇家族期待一位男性繼承者;他的父親科西莫三世希望女兒普法爾茨選侯夫人安娜·瑪麗亞·路易薩繼任吉安,但西班牙、大不列顛、奧地利和荷蘭否決了科西莫的提案,並指名瑪麗·德·麥地奇的玄孫菲利普五世 (西班牙)的兒子西班牙的卡洛斯繼任[3]。之後在《1738年維也納和約(英語:Treaty of Vienna (1738))》的初期和平協議中,卡洛斯又把他的繼承權轉讓給了洛林的弗朗茨·史蒂芬[4]。1737年7月9日,隨着吉安的死亡和弗朗茨·斯蒂芬的即位,也終結了麥地奇家族對佛羅倫薩近300年的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