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陸客團遊覽車縱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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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陸客團遊覽車縱火案案是2016年7月19日發生於台灣國道二號桃園市大園區段的一起蓄意縱火致死案件。調查結論中懷疑司機在駕駛遊覽車往桃園機場途中蓄意縱火自焚,並拉車上乘客陪葬[2][3],火災導致車上全員26人死亡,包括中國大陸遼寧省旅行團24人(其中21人來自大連)[4]。
Quick Facts 日期, 時間 ...
日期 | 2016年7月19日,7年前(2016-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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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12點57分(UTC+8) |
地點 | 國道二號西向2.9公里處 中華民國桃園市大園區 |
類型 | 縱火、自焚、殺人 |
起因 | 司機自焚[1] |
死亡 | 26人(車上全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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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後初期,台灣輿論認為只是尋常的大陸赴台遊客交通意外,由此大規模討論遊覽車的安全問題,先揭露「拼裝車」安全有問題[5][6][7][8],並揭露遊覽車業界為了防盜而普遍違法在逃生門設暗鎖的陋習,令到這次事故後乘客從裏面、救援人員從外都打不開門,困住被活活燒死[9][10]。到了9月檢方發佈調查報告,將肇事責任歸於司機醉酒縱火自焚,遊覽車自身問題被忽略。大陸家屬起初以為是交通意外在7月和解,9月報告出爐才知道是司機縱火,批評台灣和解前隱瞞[11]。此案在大陸引發轟動,火燒車及島內惡意言行強烈衝擊兩岸關係,不少大陸民眾批評台灣方面故意隱瞞真相,以強迫家屬簽下和解書,陸客赴台人數直落[12][13][14][15]。
這是繼2010年蘇花公路土石流將20名大陸籍團員沖入太平洋溺斃(主要是珠海人)、2015年復興航空基隆河空難31名廈門市旅行團員死亡(主要是廈門人)後,最嚴重的中國大陸赴台遊客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