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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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財政是一個通常被用於描述中國大陸地方政府以土地開發獲得財政收入的概念,而「土地財政」一詞的出處無從考證,亦無嚴格定義[1]。學術界認為土地財政是指地方政府依靠「經營土地」所獲得的財政收入,主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與土地有關的政府的非稅收入,如土地租金、土地出讓金、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等。二是與土地有關的稅收,如耕地佔用稅、房地產和建築業等的營業稅、土地增值稅等。截至2020年,土地出讓金是政府經營土地所獲得的財政收入的絕對主要部分[2][3]。政府獲得的收入則稱為土地出讓淨收益。
地方政府公共預算與土地出讓金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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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數據來自於1999-2013年《中國國土資源統計年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