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格爾·德·塞萬提斯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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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格爾·德·塞萬提斯獎(Premio Miguel de Cervantes),簡稱塞萬提斯獎(Premio Cervantes),西班牙為表彰傑出的西班牙語作家而創設,以小說《唐吉訶德》的作者塞萬提斯命名,現在本獎的獎金是12.5萬歐元。
Quick Facts 塞萬提斯獎 Premio Cervantes, 國家/地區 ...
塞萬提斯獎 Premio Cervante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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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章 | |
國家/地區 | 西班牙 |
主辦單位 | 西班牙文化部 |
獎勵 | 12.5萬歐元 |
首次頒發 | 1976年,48年前(1976) |
官方網站 | https://www.culturaydeporte.gob.es/cultura/libro/premios/listado-de-premios/cervantes/presentacion.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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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語語言文字學術院聯合會(Asociación de Academias de la Lengua Española全球各西語系國家的語言文字學術院組成的聯合會)推薦候選人,西班牙文化部Ministerio de Cultura de España主辦,每年12月評出年度得主,次年4月23日(塞萬提斯逝世的紀念日)在塞萬提斯故鄉的阿爾卡拉大學由西班牙國王親自頒授,可說是西班牙語世界的最高文學榮譽,被許多評論稱為西班牙語世界的諾貝爾文學獎[1]。
本獎原有不成文的慣例:得獎前先獲諾貝爾文學獎就不列為候選人。因此1977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阿萊克桑德雷·梅洛和1982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加西亞·馬奎斯沒有得獎。但在1995年,1989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卡米洛·荷西·塞拉創下先得諾貝爾文學獎再得本獎的先例。1997年有謠言說有意頒給加西亞·馬奎斯,被婉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