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華地區的分離主義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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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華地區的分離主義運動[請求校對翻譯](英語:Secession Movement in Greater China)主要指在兩岸四地的分離主義運動。通常使用和最為狹義的大中華地區[a]指中國大陸[b]、香港、澳門、臺灣[c]。前三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控制,後者由中華民國實際控制。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從未實際管轄過台灣,仍將其視為己方領土,將主張台灣獨立的勢力視為分離主義[1][2]。中華民國則已不再視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分離主義政權[來源請求]。
中國共產黨在建黨初期認可民族自決和聯邦制[3],承認中國少數民族有獨立建國的權利,但很快放棄,轉為支持民族自治。1949年,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後,中國共產黨構建了單一制、大一統的國家體制,並在一黨專制下,主政至今。中國共產黨對中國大陸境內的反叛、獨立政權,以及各類分離主義勢力持高壓消滅之態。在其管控的領土之上,尚無成功獨立的先例。進入21世紀後,中國邊疆地區雖無類似建國初期大規模的武裝反叛活動,但新疆等地的由獨立團體領導的暴力事件和恐怖襲擊時有發生。
目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下,分離主義的活躍地區主要是少數民族聚居的邊疆地區和香港。而與西藏、新疆等地因分離主義而頻發暴力、恐怖襲擊事件相比,在2019年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全面爆發前,香港獨立運動狀態多是以非暴力活動為主,相對比較和緩可控。2019年6月運動全面爆發後,示威者與香港政府衝突加劇,但至今未形成成建制的武裝反叛。運動影響範圍尚局限於香港區域內,未突破港深邊界,也未有延伸至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