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府
中國古代行政區劃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成都府,是一個唐朝時開始設置的府,沿用了1156年的行政規劃,直至1913年,是使用時間最長的府名。
唐朝至德二年(757年),以蜀郡為唐玄宗幸蜀駐蹕之地升為成都府,建號南京;上元元年(760年)唐肅宗罷京號;其治所位在成都縣、蜀縣[註 1],並有劍南西川節度使駐紮,下轄十縣:成都、華陽、新都、新繁、犀浦、雙流、廣都、郫、溫江、靈池[1]。宋朝轄境相當今四川省成都、新都、郫縣、溫江、雙流等市縣級地方行政單位。1255年前後,蒙古入蜀,改為成都路。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恢復為成都府;轄境東起今四川省綿陽、德陽、簡陽、資陽等市級地方行政單位,西至邛崍山、及仁壽、崇州等縣市級地方行政單位,北至安縣、茂縣等縣,南達內江、井研等市縣級地方行政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