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王位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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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王位委員會(高棉語:ក្រុមប្រឹក្សារាជបល្ល័ង្ក,法語:Conseil royal du trône du Cambodge)是根據「柬埔寨王位委員會組成和執行法」推選柬埔寨國王的機構,其職能是推選新的國王。根據現行《柬埔寨憲法》第二章第十三條規定,其組成成員9人,分別是:參議院議長、國民議會議長、首相、大宗派及法宗派的僧王、參議院第一及第二副議長、國民議會第一及第二副議長。[1]
王位委員會的前身是從法國保護時代起就設立的最高皇庭會議,在國王去世、王位空缺的時候,通過最高皇庭會議選舉產生終身制的國王。朗諾政變後這個機構不復存在。
王位委員會於1993年9月24日成立。在王位出缺的時候,由王位委員會通過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產生新的國王,任期為終身。根據現行《柬埔寨憲法》第二章第十四條規定,有資格當選國王的人士必須年滿30歲,且為安東、諾羅敦、西索瓦的男性後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