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權利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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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權利公約》(英語: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縮寫CRPD),是聯合國於2006年12月13日通過的有關保護殘疾人人權的國際公約。公約的草案於2006年8月25日,在聯合國由192個會員國代表,與90個非政府組織代表,於聯合國特別會議中達成。
Quick Facts 起草完成日, 簽署日 ...
締約國
簽署但未批准國家
未簽署國家 | |
起草完成日 | 2006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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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2007年3月30日 |
簽署地點 | 美國紐約 |
生效日 | 2008年5月3日 |
生效條件 | 20個締約國 |
簽署者 | 164 |
締約方 | 186 |
保存處 | 聯合國秘書長 |
語言 | 阿拉伯語、漢語、英語、法語、俄語和西班牙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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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權利公約》是21世紀第一個人權公約,影響全球殘疾人之權利保障,也是聯合國所通過的國際性公約中,第一次用於保護殘疾人人權的公約。為聯合國促進、保障及確保殘疾人完全及平等地享有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促進固有尊嚴受到尊重,降低殘疾人在社會上之不利狀態,以使其得以享有公平機會參與社會之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