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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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運動(community movement)是在一定區域範圍之有計劃、有組織的集體行動,集體行動的目的是為了改變社會,進而達到「社區變遷」的共同目標。從社區運動的發動者來看,社區運動可以是政府推動既定政策,由上而下地用以施行各項計劃與方案;也可以是由下而上經社區民眾而發動,尤其是弱勢族群的凝聚,此時的社區運動則是對於現行政策與相關措施不滿的累積,進而凝聚成共同意識展開集體行動,維護本身權益的手段。因此社區運動運作包含兩大方向,與僅由下而上的社會運動定義不同。
社區運動是以社區獨特性利益為起點、以社區為執行場域的運動,而社會運動都可包含於為社區運動的類型之一。社區運動乃由社區民眾參與,行動目標與社區任務目標一致,即可認定其為社區運動;若與社區任務目標無涉,涵蓋範圍較廣者,則是為社會運動。另外,可以將社區運動與社會運動視為以獨特性與普及性為兩端點的連續性光譜,亦即特定社區議題所引發的運動屬於社區運動,而越具有全國一致之普及性運動則是屬於社會運動。然而也可以將社區運動完全等同於社會運動,只是這個社區可能座落於更大範圍的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