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宮案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移宮案,明末三案之一。泰昌元年(1620年),明熹宗朱由校即位,撫養皇帝的李選侍和魏忠賢,利用熹宗年幼強居乾清宮,把持朝政。東林黨人楊漣、左光斗等反對,不讓李選侍與皇帝同住,迫使她移居他處,是為移宮案[1][2] 。 移宮案主角:明熹宗朱由校
移宮案,明末三案之一。泰昌元年(1620年),明熹宗朱由校即位,撫養皇帝的李選侍和魏忠賢,利用熹宗年幼強居乾清宮,把持朝政。東林黨人楊漣、左光斗等反對,不讓李選侍與皇帝同住,迫使她移居他處,是為移宮案[1][2] 。 移宮案主角:明熹宗朱由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