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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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設在中國近代發展的語境為改革開放新詞語, 將精神文明、物質文明並列的2種文明理論、政策語彙[1]。該詞正式發表於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召開的中共十二大[2]。1986年9月28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共十二屆六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根本任務,是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提高整個中華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3]。改革開放後素質教育、愛國主義教育、三觀等理論、政策都為精神文明建設重要組成[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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