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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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是中國共產黨對黨員進行紀律檢查的部門。在《中國共產黨章程》內稱為「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是指「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因此,各級紀委接受同級黨的委員會的領導、管理;同時接受上級紀委的業務指導。行政實踐中,又與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合稱為五大班子。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紀委可以查處同級黨委按照權限管轄的幹部及下級黨委管轄的幹部。例如,地級市紀委可以查處市委管轄的處級幹部,以及市委下屬各個黨委、黨組管轄的黨員、幹部;地級市的正廳級、副廳級幹部的管理權限屬於上級省委,其紀律查處權限也屬於上級的省紀委。
2018年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監察委員會與中國共產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合署辦公。紀委的級別一般定為比同級黨委低半格。例如,地級市紀委是副廳級。各級紀檢委實行委員會制,由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行使相應權力。在紀委全會閉幕期間,由該紀委常務委員會代行權力。重大事項、重大案件的查處,需要由紀檢委常委會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集體決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