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共和國元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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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老院是古羅馬共和國貴族的管理和諮詢機構。它不是一個民選機構,而是一個由執政官任命,後來由監察官任命的機構。羅馬地方裁判官的任期結束後,通常會自動成為元老院成員。根據希臘史家波利比烏斯的說法,羅馬共和國憲法的主要來源是羅馬元老院,它是政府的主要分支。波利比烏斯指出,是執政官(正規政務官中的最高級別)領導了羅馬的軍隊和文官政府,而羅馬人民大會擁有選舉、立法和刑事審判的最終權力。然而,由於元老院控制着資金、行政和外交政策的點滴,它對日常生活的控制力最強。元老院的權力和權威源於先例、元老的才幹和聲望,以及元老院源遠流長的血統,這些血統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09年共和國成立時。它從羅馬王國的元老院發展而來,成為羅馬帝國的元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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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首席裁判官、執政官任命所有新的元老院議員。他們也有權罷免議員。大約在公元前318年,「奧維尼亞公民投票」將這一權力授予了另一位羅馬裁判官,即監察官,後者將這一權力保留到羅馬共和國結束。這項法律還要求監察官任命任何新當選的地方裁判官進入元老院。因此,在這個時間點之後,裁判官職位的選舉產生了自動元老院成員資格。儘管監察官可以任免任何議員,但一般而言這項任命是終身的。
元老院任命地方裁判官、執政官,主持軍事行動。元老院對羅馬的文官政府也有很大的權力。在國家財政管理方面尤其如此,因為只有它才能授權從財政部支付公共資金。此外,元老院還通過了名為元老院法令的法令,這些法令是元老院向地方官提出的正式 "建議"。雖然從技術上講,這些法令不必遵守,但在實踐中,它們通常是必須遵守的。在緊急情況下,元老院(也只有元老院)可以任命獨裁官。然而,最後一位正規獨裁官是在公元前202年被任命的。公元前202年後,元老院對緊急情況作出反應,通過了「元老院緊急決定」,該法令得以暫停文官政府,並宣佈了類似戒嚴法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