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已通過組織法的合併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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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已通過組織法的合併領土(英語:Organized incorporated territories of the United States),是指已經被美國合併為本土的一部分,並由美國國會以通過《行政組織法案(英語:Organic act)(Organic Act)》承認並確立行政組織管理的美國領土。而在美國歷史上,聯邦政府一旦成立這類領地,隨後該領地便會加入聯邦,成為新的州份。
現時美國並沒有已通過組織法的合併領土,只有沒有設立行政組織法的合併領土帕邁拉環礁。而哥倫比亞特區的現狀為不屬於任何州份的美國本土一部分,和已通過組織法的合併領土相當類似;但哥倫比亞特區是根據《美國憲法》條文而成立,並非由美國國會以通過《行政組織法案》承認的。因此現時,所有美國的屬地都是未合併領土,而歷史上所有已通過組織法的合併領土都已經成為州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