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 (佛教)
印度哲學觀念中的物質形態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色(梵語:रूप,羅馬化:rūpa,巴利語:रूप,羅馬化:rūpa;泰語:รูป,羅馬化:rûup;標準藏語:གཟུགས,羅馬化:gzugs),又稱為色法,於五蘊中為色蘊(舊譯為色陰),指一切由極微構成的有形質礙(質是形體,礙是妨礙,意思是形體佔據空間,妨礙其他形體佔據同樣的空間)之法,是佛教、耆那教、印度教[1]等印度宗教的基本概念。在佛教中,有漏之五蘊也就是五取蘊中的色法,稱為色取蘊(舊譯為色受陰)。
五蘊(pañca khandha) 依據巴利聖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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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MN 109 (Thanissaro, 2001) | ; 示意圖詳情 |
一切的物質現象,都屬於色法,就人而言,又可以理解為一個人生理活動的所有現象,都屬於色法,並且可以用色法來分析。分析心理活動所有現象的法,則稱為名法。色法與名法,合稱為「名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