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行程記》乃是大明永樂十一年(1413年)吏部驗封司員外郎陳誠、苑馬寺清河監副李暹出使西域時,記錄由陝西肅州衛出發,前往帖木兒帝國首都哈烈的行程記,於兩年後回京匯呈御覽。
陳誠出使西域使團在永樂十二年1月13日從甘肅肅州衛(今酒泉)出發,跋山涉水,經過12085里的長途跋涉,有時快馬加鞭,日行三百里,有時寸步難行,日行十餘里,夜間往往在沙灘、河邊、或雪地安營,有時行百里儘是黃沙,既沒有水,也沒有草,難得「有人煙,好水草」的去處。歷時9個月,終於在閏9月14日到達帖木兒帝國首都哈烈。
途中使團在哈密停留5日,魯陳城停留4日,火州停留3日,崖兒城停留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