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行政區劃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西漢行政區劃,是漢朝西漢時期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西漢初年,在行政區劃上實行郡國並行體制,又分封了很多諸侯國。漢武帝元封五年,為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除京師附近七郡外,把全國分為十三個監察區域。不同於秦帝國的郡縣二級的建制,漢武帝劉徹首創的以州刺史部為監察區的做法,發展到東漢靈帝中平五年(188年),第一次出現了州郡縣三級建制,給後世造成深遠影響。 漢武帝時漢朝疆域與周邊各國、部族形勢
西漢行政區劃,是漢朝西漢時期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西漢初年,在行政區劃上實行郡國並行體制,又分封了很多諸侯國。漢武帝元封五年,為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除京師附近七郡外,把全國分為十三個監察區域。不同於秦帝國的郡縣二級的建制,漢武帝劉徹首創的以州刺史部為監察區的做法,發展到東漢靈帝中平五年(188年),第一次出現了州郡縣三級建制,給後世造成深遠影響。 漢武帝時漢朝疆域與周邊各國、部族形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