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華民國縣市長、縣市議員暨鄉鎮市長選舉
2009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2009年中華民國縣市長、縣市議員暨鄉鎮市長選舉,通常稱為2009年三合一選舉,於2009年12月5日舉行[1],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之臺灣省(但不包含於2010年脫離該省改制直轄市之臺北縣、臺中縣、臺中市、臺南縣、臺南市和與高雄市合併改制之高雄縣)及福建省之金門縣及連江縣[2][3]選出新一屆的縣市長、縣市議員及鄉鎮市長。
依2010年2月3日修正公佈之《地方制度法》,本屆選出原應於2013年12月20日任期屆滿之縣市長及應於2014年3月1日任期屆滿之縣市議員及鄉鎮市長,其任期調整至2014年12月2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