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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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護照(World Passport)是由世界服務機構(World Service Authority, WSA),一個由蓋瑞‧戴維斯於1948年成立的非營利機構[1],援引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三條第二款發行的證件。其被國際民航組織[2][3]及歐洲聯盟理事會[4]名列為「假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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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護照已被報告曾「事實上」逐案被150多個國家所接受(例如蓋上簽證或入出境驗訖章(英語:Passport stamp))[5]。同時,布基納法索,厄瓜多爾,坦桑尼亞,多哥和贊比亞曾經在法律上明確地正式承認世界護照[6]。然而,布基納法索在1992年撤回了對世界護照的認可,贊比亞亦被報告撤回了認可。加拿大[7]、新西蘭[8]、瑞士[來源請求]及美國[9]的移民部門亦聲明他們不認可該等證件,由於它並非由充分的政府機構發出,因此不符合護照的規定。中國政府聲明不承認世界護照[10],但使用世界護照確曾取得過有效中國簽證[11]。發出於2007年1月的最新版世界護照,是具有供電腦輸入之字符編碼條的可機讀證件(MRD),帶有雙重影像防偽照片,打印並封有塑膠膜。